没有遗产,但家庭共同债务仍然需要还。家庭共同债务由夫妻以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由双方协商各自清偿的份额,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一方死亡的,则另一方需要继续按照协商的份额或者判决书的规定来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