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手续如下:到市房产交易中心评估价值;办理贷款申请,把首付款存入房产局指定帐户中;等待贷款审批,买方和银行签定贷款合同;办理担保手续,银行根据担保合同将款拨到房产局资金监管帐户;到房产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购房人领产权证,卖房人到房产局领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