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行政处罚流程是:

(一)决定程序共同适用的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了决定程序的共同原则。这些原则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中都必须遵循,

(二)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在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由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且当场执行的步骤、方式、时限、形式等的过程。

(三)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又称普通程序,它是环境执法主体作出处罚决定所应经过的正常的基本程序。

(四)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中的特别程序,它是行政处罚中最严格的程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