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证明开具:

1、如果单位是个税明细申报户,逐月办理了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你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

2、如果单位不属于明细申报户,需带有效身份证件、书面申请报告(单位盖章)、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盖章),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

3、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履行。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4、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得所得等,因纳税人数众多、不便一一开具代收税款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不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但应通过一定形式告知纳税人已扣税款。

扩展资料:

涉税资质认证的意义:

(1)、确立认证单位纳税主体、经营主体、会员主体、服务主体和维权主体地位。

(2)、解决了因跨地域、地区进行商务洽谈、融资合作等而不方便长期随身携带证明本身资质、资历的证件及相关有价值资料的难题。

(3)、解决了认证单位在证件及相关资料遗失时,无法证明自身合法资质的难题,便于相关企业、合作方、行政机构进行核准,增强其合法信任度。可随时从认证机构取得原始资料的存档,便于补办证件,或取得无法补办资料的复印件。

(4)、可随时协助向有关部门提供合法的涉税资质证明。有利于提高社会各界信息的透明度,为各专业行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信息的沟通,开辟了新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