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1、第一层次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月18元/小时适用范围: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汉南区、东西湖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第二层次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16元/小时适用范围:武汉市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襄阳市襄城区、樊城区;宜昌市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夷陵区。3、第三层次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14.5元/小时适用范围:黄石市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大冶市;十堰市茅箭区、张湾区;襄阳市襄州区,枣阳市,老河口市;枝江市;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荆门市东宝区、掇刀区,京山县,钟祥市;鄂州市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孝感市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黄冈市黄州区;咸宁市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随州市曾都区;恩施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4、第四层次最低工资标准:1250元/月13元/小时适用范围:阳新县;十堰市郧阳区,丹江口市,郧西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宜城市,南漳县,保康县等。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