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个人要求调动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递交《XX区教职工调动申请表》(下称《调动申请表》),申请被批准后,申请人方可到拟调入单位联系或应聘。每一位申请人只能落实一个接收单位。

拓展资料:

调往区外或本区外系统的调动

1、 个人提出书面调动申请,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送教育局人事科待批。

2、 教育局人事科将要求外调人员名单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3、 经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外调者,到教育局人事科开具《干部商调函》。

4、经教育局与其意向接收单位商调成功(即对方单位同意调入),申请人到教育局人事科及所在单位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办理程序与本区教育系统调动人员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