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签章
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二)个人签章
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三)银行汇票出票人签章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四)银行本票出票人签章
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支票出票人和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的签章
支票的出票人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六)无效签章
1、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2、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3、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