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的特征:一是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二是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三是居间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