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物价的商家面临的处罚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如果没有非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八款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第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