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手续如下:1、起草起诉状,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2、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予以立案受理;3、法院开庭审理;4、进行法庭辩论;5、法院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