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所谓债的对内效力是指债之关系对债权人和债务人所具有的拘束力。债的对外效力是指债之关系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所具有的拘束力。2、债的一般效力和特殊效力。债的一般效力是指一切类型之债均具有的共同效力。债的特殊效力是指仅某些类型之债所具有的效力,如双务合同之债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等即是。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