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朋友或是亲人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被警方追铺的时候你为了帮助他们不被抓到判刑,主动的提供窝藏地点给他们,避免被警方给找到,这一行为其实触犯了窝藏罪的了。那么,窝藏罪会不被起诉吗?窝藏罪会不被起诉吗?会被起诉。情节比较轻的窝藏罪会判刑,只是量刑时要轻,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可能性很小。现在也没有必要聘请律师,多和公安机关沟通了解情况。如果经济条件允许,也可以聘请律师争取取保候审。符合取保候审适用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决定。相关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窝藏、包庇是故意犯罪,过失构不成窝藏、包庇罪。窝藏、包庇罪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明知是犯罪的人,或是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不明知是犯罪的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的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构成本罪,过失不构成窝藏、包庇罪。区分窝藏、包庇的故意和过失的关键在于:(1)行为人是否明确知道他人犯罪,如他人已明确告知行为人自己犯了罪等等。(2)行为人是否应知道他人犯罪,如从他人的言谈举止和向行为人提出的种种要求中推断出来。(3)窝藏、包庇行为是否违背了行为人的意志。司法实践中,认定行为人是否犯窝藏、包庇罪,不能光看行为人的口供,而应根据行为人的行为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其口供和其它相关证据,以综合认定。如果行为人确定不知道对方是犯罪人,或者受欺骗、蒙蔽而为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作虚假证明包庇的,不能认定其是出于主观的故意,也就不能认定窝藏、包庇犯罪,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