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一般不超过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超过三个月。二审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不能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且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支持离婚,相当于给双方6个月时间的冷静期。6个月过后再次起诉离婚。从第一次起诉立案到离婚生效文书下来的时间,可能超过一年。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