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一罪,法律概念,是指行为人基于多个罪过,实施了多个危害行为,侵犯多种法益,立法者本来可以将其规定为数个犯罪构成或者已经将其规定为数个犯罪构成,因为某种特定的理由,法律上将其规定为一罪的情形,包括结合犯和集合犯。
结合犯,是指数个各自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而成为另一个独立的新罪的犯罪形态。
结合犯的构成要件:第一,结合犯所结合的数罪,原为刑法规定为数个独立的犯罪。第二,结合犯将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另一个独立的新罪。第三,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一个独立的新罪,是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
结合犯的处断原则:由于结合犯是刑法规定的将原来的数罪结合成为一个新罪,并规定相应的法定刑,应当依照刑法规定以新罪一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
集合犯指刑事法律把同种的数个犯罪行为集合成为一个犯罪。集合犯具有以下特征:(一)集合犯是行为人具有以实施不定次数的同种犯罪行为营利的犯意倾向。(二)集合犯通常实施了数个同种的犯罪行为。(三)集合犯必须是刑法将可能实施的数个同种犯罪行为规定为一罪,即集合犯是法律规定的一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规定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