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以下九种权利受到保护:

一、安全权。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不得受侵害;

二、知情权。即消费者享有知悉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权;

四、公平交易权;

五、求偿权。即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六、结社权。即消费者有成立维护自身权利的组织,也就是当前的消费者协会;

七、受教育权。即消费者有获得消费者权益方面知识的权利;

八、受尊重权;

九、监督权。即消费者有对商品、服务、经营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消费者维权方面进行监督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