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孩子要在西安上学需要办理居住证明、户籍证明、务工证明、流出证明四种证明手续。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周至县、蓝田县、户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西安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扩展资料

西安市外地户口适龄子女转入私立小学规定

外地户口适龄子女转学,按照《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者,可申请转入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学生转学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并开具转学证明,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携带转学证明、纸质学籍档案和家庭户口迁移、家长工作调动等有关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

转入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转入学生。转出、转入学生均需由所在学校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般应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