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资料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

1、开工前(具备开工条件的资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报审表、审批表),开工报告(开工报审),工程地质勘查报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报审),质量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收集报审),特殊工种上岗证(收集报审),测量放线(报审)。

2、基础施工阶段:钢筋进场取样、送样(图纸上规定的各种规格钢筋),土方开挖(土方开挖方案、技术交底,地基验槽记录、隐蔽、检验批报验),垫层(隐蔽、混凝土施工检验批、放线记录、放线技术复核)。

3、主体施工阶段:一层结构(方案、技术交底基础中已包含,钢筋原材料、检测报告报审,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取样、送样,钢筋隐蔽、钢筋、模板检验批、模板技术复核)。

4、装饰装修阶段:地砖、吊顶材料、门窗、涂料等装饰应提前进行复试,待检测报告出来报监理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方案、技术交底,隐蔽、检验批)。

5、屋面施工阶段:防水卷材等主要材料应提前复试,待复试报告出来报监理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屋面施工阶段(方案、技术交底,隐蔽、检验批)。

扩展资料:

验收意见一栏,须说明内容包括:该工程是否已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各系统的使用功能是否已运行正常,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均已处理完毕,现场是否发现结构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隐患,参验人员是否一致同意验收,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

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即由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原件)。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