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实施宪法的基本要求有以下三点:
一、要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让经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充分利用每年12月4日这一法律规定的国家宪法日,普及宪法知识。
二、要加强宪法实施,一是国家权力机关在立法活动中坚持以宪法为依据,加强立法工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际就是宪法实施的重要方面;二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三是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司法权;四是,一切团体组织和公民个人遵守宪法法律,全民守法就是全体人民对宪法法律的普遍遵守执行,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三、要坚持党的依宪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依宪执政,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建设过程中,吸收借鉴国内外执政经验教训,逐步提出的一个重要执政理念,是依法执政的要求。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通过制度创新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依宪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