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需要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并向发包方备案。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第四十六条 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