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二寸证件照2~3张

4、《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审批表》(可在办理地点领取)

5、各种申办情形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办理流程:

1、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2、工作人员审核申办者提交的资料

3、审核通过,则受理申请;审核未通过,则告知未通过的原因

4、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初审后,送往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复核

5、(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复核后,汇总上报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6、(区县)就业管理机构复审认定后,对审核合格的盖章,同时录入全省街道社区信息平台管理系统并报市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备案

7、通知申办人到申办处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办理地点

申办者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区)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即可!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南路60

唐山市古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唐山市古冶区唐家庄爱民路

玉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唐山市玉田县北环西路552

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唐山市乐亭县乐新路35号

扩展资料

就业失业证的发放人员:

1、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人员。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人员。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人员。

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人员。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

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人员。

用途:

1、《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

2、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到户口所在街道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办理失业救济金领取。

3、凭《失业证》可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注:国家规定最多可以领取24个月,在24个月之内,重新就业的,办理就业登记,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4、如单位(公司)在社保部门缴纳失业保险的,就业部门办理失业证后,由失业者持证到社保失业科进行登记、发放失业金。

5、失业人员可享受就业政策规定的优惠,如免费咨询、免费登记、免费推荐就业等。

6、个体工商户可在工商、税务部门出示《就业失业证》享受工商、税务部门的优惠政策。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