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法院真的会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法律上的“应当”是生活中的“必须”,必须进行这个程序,不能省略和选择。

另外需要清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将会被判决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