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监护优先与法定监护。意定监护是当事人协商达成协议的结果,更能够体现意思自治,法律对于公民权利的保护是有一定的维度的,如果公民认为自己选择的监护方式更好是可以根据自己协议的方式确定监护人的。
《民法典》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