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程序是:
其一、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其二、服刑人员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其三、由婚姻登记机关的人员办理结婚登记,发放结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