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无期徒刑执行十三年以上可以假释,同时可以假释的经济犯应当认罪服法、“确有悔改表现”、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