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擅自责令停产停业,要承担什么责任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需要根据相关的程序执行,如果违法相关程序,或者本不应该责令停产停业而责令停产停业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者想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指行政处罚主体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法人、非企业经济实体或个体经营户,依法在一定期限内剥夺其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这在性质上属于行为罚,或称为能力罚。责令停产停业主要是用于生产经营单位或者个人,其直接后果就是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剥夺其经营利益。所以一般是较严重的违法行为才适用。责令停产停业一般适用于下列违法行为(1)生产经营者实施了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其行为后果比较严重;(2)从事加工、生产与人们的生命健康密切相关(如药品、食品、保健品等)的已经或可能威胁人们的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出版发行对人们的精神生活产生不良影响的出版物、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业一般常附有限期整顿的要求,如果受罚企业在限期内纠正了违法行为,可以恢复生产、营业。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需要根据相关的程序执行,如果违法相关程序,或者本不应该责令停产停业而责令停产停业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者想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