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人转租房屋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2、出租人、承租人均可从转租中获益。

3、房屋转租后次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4、转租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十七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