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店外经营处罚依据,法律、法规没有进行明确规定。但各省市有制定其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如湖南省规定了商家店外经营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城市道路应当及时清扫,保持整洁畅通。禁止违反规定在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建设建(构)筑物、摆摊设点和从事其他占道行为。临街门店经营者不得在店外堆物、经营和作业。《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在店外堆物、经营、作业的,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将餐厨垃圾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