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这个同样适用你的情况,如果超出时间要计算加班费。你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辞职才可以,并领取相应劳动报酬辞退临时用工的,也要给予一定的补偿。1996年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对〈关于临时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15号)中就明确规定,《劳动法》施行后,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如果是你自行辞职的话要提前三天通知,若公司辞退你的话,那么就要给予相应的补偿。劳动法中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该是签订双方各一份,你可以找公司吧合同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