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借出去时的注意事项1、必须写下来。民间借贷是一种合同行为,所有交易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且借条比借款合同更直观、便捷。借款人为企业法人或涉及职务行为的,应由经办人注明其身份,以表明其为个人借款或代表企业借款,并明确其偿还责任。借款人夫妻共同借款的,应要求两人共同签署借款合同或借条。2、利息约定要合法。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但对利息的约定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口头约定很难获得法院支持,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即借贷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被法律保护。3、务必银行转账汇款。在实际借贷纠纷中,多见因现金交付引发的举证困难。无论是交付借款,还是借款人支付利息、归还借款,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汇款方式进行,并保留好银行汇款凭条。4、涉及担保的,要注意办妥相关手续。抵押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动产质押应确保质物所有人是借款人本人,并应实际交付。保证担保要特别注意保证期间的掌握,保证一旦过期,保证人即脱保。另外要特别注意,担保人在借条右下方落款签章处签字的,应在其签名前注明担保人身份,不然很有可能被视为借款人。5、要牢记两个数字,即“两年”和“20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合同或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应于还款期限届满后两年内主张权利;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的时间不能超过20年,这个时间则是从出具借条之日开始算起。6、以下几种借贷合同无效,且不予保护: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出借人明知借款人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因非法同居、不正当两性关系等行为产生的“青春损失费”、“分手费”等有损社会公序良俗的情感债务转化的借贷,不予保护。因此,关于钱借出去的注意事项就是以上的内容,在实际中所谓亲兄弟也要明算账,在钱借出去之后向他人合理索要还款是正常的,如果遇到不还者可以申请仲裁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