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如下:

1、过错责任原则。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

2、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虽然其主观上无过错,但根据法律仍应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3、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

但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