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绿地归谁所有不少居民认为自己占用楼前公共绿地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对绿地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对此,法律专业人士表示,开放式小区居民对公共绿地没有所有权,决不能想占就占。不少居民都认为他们对小区公共绿地拥有所有权。郎茂山小区的一位陈女士说:“绿地就是我们在用,我们既然能用,绿地的所有权肯定是我们自己的了。我们占了又不是白占,会想办法好好利用的。”王官庄小区的李先生则认为,楼前的绿地没有人管,闲着就是一种浪费,居民如果能占到,把绿地当成“自留地”充分利用起来,那他们自然有权拥有公共绿地了。对此,齐鲁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表示,绿地之争现象涉及到旧式开放式小区公共设施的权属及使用问题。对于一般旧式的开放式小区,其房屋最早多属国有或集体财产,由房管局、居委会等国有、集体单位代管,居住人交纳租金。房改后,居住人交纳了房款,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但业主购房款中通常并不包括购买公共设施的份额,因而像小区绿地、道路等公共设施的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或集体。这就造成了公共设施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导致了有些开放式小区公共设施无人管理或有关部门疏于管理、居民先占先得的混乱现象。“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开放式小区的公共设施,业主虽不拥有所有权,却拥有共同使用权,个别居民的乱占乱用,必然侵犯其他业主的使用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自然人占用小区公共设施,必须经过业主大会2/3通过才行。”齐鲁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表示,以上公共设施,可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管理,业委会不具备管理条件的,可由地方居委会管理,将来慢慢过渡到专业的物业公司管理。对居民乱占乱用的现象,居民可向房管部门或城建管理部门举报,由上述部门参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罚,也可由业委会代表业主起诉乱占乱用者,由法院判令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