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营范围中,食品流通包含的具体内容如下:

1、食品流通许可事项中的许可范围,包括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经营方式为批发、零售两种。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熟食或不含熟食)、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农产品四种。

2、另外,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申请食用农产品中的水产品、冷鲜畜禽产品2类食用农产品的,在食品流通许可证上明确标注含水产品、冷鲜畜禽产品。

申请人申请其他食用农产品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标注食用农产品字样,不标注含水产品、冷鲜畜禽产品。

3、水产品、冷鲜畜禽产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属于预包装食品或散装食品的范畴,应当按照预包装食品或散装食品进行许可。

商场超市、便利店从事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扩展资料:

续期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延续申请书》;

2、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原许可项目核准的经营场所、许可范围、设备设施、空间布局、工艺流程等内容是否有变化的说明材料;

5、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6、申请人申请延续时提出变更名称、负责人、主体类型、许可范围(减项)的,可一并进行。申请人应当另行提交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需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