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的案件,被告需要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按《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