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一旦发现骗保线索,可拨打12333进行举报,市人社局将依法查处骗保行为。

骗保行为:参保单位伪造、变造材料,虚构、隐瞒事实,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参保单位伙同个人、其它机构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参保单位通过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

个人伪造、变造材料,虚构、隐瞒事实,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个人利用他人身份和社会保险证明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个人伙同他人、单位或其它机构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等均为骗保行为。

扩展资料

举报骗保的奖励

凡是举报人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属实的,按照查实并收缴到账金额的5%予以奖励;追缴入库罚款部分,按罚款金额1%给予奖励。

按照规定,每一举报案件奖励金额不足100元的补足1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同一事项有多个举报人的,对第一举报人进行奖励;对同一事项联名举报的,视为一位举报人进行奖励。

如果编造事实、恶意举报的,将受到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将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