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不可以为长期有效。因为《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当事人约定房屋租赁合同长期有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