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报废车辆违章不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车辆,并进行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