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笔录的基本要求。
1、如实记录,正确综合
要尽量记录对方陈述的原话,对土语可采用括号作说明。
2、略记提问,详记陈述
我们询问的目的,就是听取被询问人的陈述和申辩。因此,除告知笔录外,对提问部分只作简单的记录就行了。就是略记提问,详记对方的陈述,才不致主次颠倒。笔录中记录的提问与回答应当相互衔接,避免答非所问。值得一提的是,笔录中的“问”是执法人员在提问,“答”是被询问人在回答、陈述。
3、被询问人的重要表情、动作应当记录
在询问当事人哭、大笑、点头、摇头、不回答等等,应当如实记录。当事人不作回答时,可以用“答”:……(不回答)作记录表述。此时你应当再问,你再不回答,将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明白吗?”同时将其再次不回答作出记录表述。对当事人在询问中不配合调查的情况,亦应作出记录表述。
4、询问与记录必须默契配合
询问应当有两名人员在场。一般来讲,由一人主问,一人记录。询问兼记录时,也应有两人在场,被询问人是妇女的,就有女执法人员在场。询问进行中,主问人员与记录人员必须配合默契。记录要跟上询问的思路,询问要照顾记录的速度。对于必须记录的重要陈述,主问人员要提示记录。询问之中,记录员不得随意插话,以免影响主问人员的思路。当询问中出现僵持局面时,记录人员协助做工作是应当的。记录完毕,可先让主问人员过目,发现漏记,马上弥补。询问结束后再给对方一次补充陈述的机会,并作好记录。
5、笔录应字迹清楚
笔录应使用钢笔或其不褪色笔书写,避免错别字,字迹不得过分潦草,尽量避免删、增、涂改。发生删增、涂改的地方,应由当事人确认并盖章,未携带私章的,可要求其按指纹确认,以确保记录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