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代表该车辆出现了违停情况,告知车主需要去接受违停处罚,车辆已有违章记录,这将影响到车辆的正常年检,但在车主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罚之前都不会产生滞纳金。

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上不记录罚款金额,《违法停车告知单》仅限于对机动车违法停车,且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时使用,该文书不具有处罚决定书的功能,被告知人不能持该文书到银行缴纳罚款,车主须到告知单上写明的违法处理窗口或自行在违章自助处理平台处理。

扩展资料:

道路停车规范:

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在车主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罚后,由公安机关向车主开具的处罚法律文书,车主需要在收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盛京银行缴纳罚款,如果超出规定的时限后再去交,就会产生滞纳金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如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