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杭州为例。

1、个人补办:由丧事经办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业务大厅结账柜台办理。

2、律师查档: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和查档律师的相关证件。

3、单位补开:开介绍信并注明由谁来补办,补办人带身份证件。

如果是信息化管理系统中无法查到逝者的相关信息(1998年之前在殡仪馆火化的逝者),如确认遗体在殡仪馆火化的,则由火化经办人(或委托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的携带委托人身份证)。

在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段(8:30—16:30)到殡仪馆办公楼档案室翻阅档案登记册,由档案管理员根据登记情况填写好《补办火化证明联系单》交给经办家属,经办人再到业务科结账柜台补开火化证明。

火化证办理程序:

1、殡葬车将遗体运送到馆

2、出示死者和亲属(临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3、开票员认真核对死者和亲属(临护人)的身份

4、开票员确定无差错后签字

5、火化工查看票据对照无误后,进行遗体火化

6、办证人员认真核对,确定无差错后由家属签字,并办理火化证。

需提供下列材料:

死者和亲属(临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机关或所在户口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死者火化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