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要根据原告的具体诉讼请求及相应的理由来进行答辩。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答辩:

(一)原告据以起诉的事实或理由是否成立。

(二)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三)原告起诉的证据是否充足。

(四)答辩人对本案是否负有责任或双方责任的大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