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产权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对农村土地管理有很重要的作用。凭借农村土地产权证才能够对相应的集体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农村集体成员在获得了集体土地使用权后应依法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