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即保证人,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1.具有代表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能力;

2.具有做保证人的合格主体资格,即有能力代为清偿债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担任保证人。

3.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