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书永久有效,但是执行期限是两年。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由此,经过法院主持调解书签字后,该调解书就已立即具有法律效力,无需所谓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