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软件著作权的法定限制有时间限制,即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到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50年;使用限制,即为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也不用向其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第十七条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