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