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愿离婚协议书立协议人:男方:女方:男方xxx与女方xxx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一、双方婚生女xxx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xx日前支付共计xxx人民币抚养费。女方每月逢双周周六上午九点到男方处接孩子探视,于当日下午七点之前送回男方住处。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xx市x路x弄x号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方承担。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女方放弃该套房产的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三、女方自愿自筹xx人民币作为父母义务抚养子女期间的医疗费用,若以上钱款不足以支付以上医疗费用,超出xx元部分,由男方承担。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五、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立协议人:男方(签字)女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二、离婚协议书可不可以反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