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旷工为由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要参考当事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具体的情况确定,具体可以与公司协商处理,如不能协商,也可以向人社局劳动保障部门申诉。1.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旷工作为违法公司规定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基础用人单位应该合法制定规章制度、劳动者知晓并确认制度是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并且,以旷工为由解除时间应当符合常理,比如,若以半天旷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即使有该项制度,由于该制度的不合理性,可能无法达到用人单位的管理目的。2.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劳动者旷工是具体实施以劳动者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劳动者上、下班具有管理权,用人单位对上下班、请假制度的管理往往直接关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旷工能否举证。3.公司规章制度中应明确相应的请假流程,并且对于事假、病假等各类假期的请假流程应区别对待,在符合公司内部管理流程的同时,应确保各类假期请假的合理性,比如,病假要求劳动者提前请假,是肯定不合理的。总之,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实际上蕴藏着很多细节性因素,用人单位不能简单操作,否则,被认定为违法的风险较大。容易引起用人单位与员工的纠纷。相关知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