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定之前,原告可以申请撤诉;或被告改变其行政行为,原告同意撤诉,是否准许均需要人民法院进行裁定。若人民法院同意撤诉申请,则可以成功撤诉。同时,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也一律按照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