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包括: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

3、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撤销的财产处分行为的范围也只能及于债权的范围。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