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老人监护权的理由书写应当具有以下内容:1、该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申请人具有监护能力,并且自愿承担监护职责;3、申请人是符合监护人推荐到,具有监护资格等。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